浦东区院注重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严格把关,确保管理规范有序、流转顺畅高效、处置合法及时。
该院从细化涉案财物监管制度入手,对自侦查封、扣押、冻结及公诉随案移送的涉案款物,制定具体的流程监控办法,明确流程监控的事项、依据、方式和措施,并以附件形式将高检、市院及本院的相关管理规定逐条列明,便于监控员索引,确保涉案款物得到全程、全面监控和依法公正处置。对于涉案款物,当日接收当日入库,物、单、码逐项比对核清;随案处理同步移送,按照不同处理意见必须完成对所有涉案款物的处理;每月底盘存,并公布盘存清单,供业务部门掌握情况。严格规范的流转程序确保了涉案款物案结单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