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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院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稿时间:2011年07月13日)
 
 

     

  今年以来,张江院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运用刑事和解开展办案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9件9人,其中相对不捕6人,相对不起诉3人,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7面。

  通过办案,既警示和教育了犯罪嫌疑人,又安抚了被害人及其家属,对维护社会稳定、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张江院通过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转变传统执法理念,克服畏难情绪,用真心诚意来办理刑事和解案件。同时,严格把握刑事和解的范围和条件,依法审查,区别对待,规范操作。把好适用对象关、适用范围关、适用条件关和适用程序关。

  为进一步尝试检调对接,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张江院还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为当事人搭建促进和解的沟通平台,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教育,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