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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潇潇:不忘初心 守护公益
(发稿时间:2019年10月16日)
 
 

            

不忘初心 守护公益

 

我是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共和国70岁了,而公益诉讼检察刚满两岁。

年轻而蓬勃

空气、水、土壤、生物多样性、入口的食物、救命的药物,这些公共利益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两年前,以保护它们为目的的公益诉讼检察应运而生。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两部大法同时修改,检察机关正式被赋予公益诉讼新职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万件,督促治理被污染的土地211万亩,清理垃圾2000万吨,追收国有财产257亿元。这些数字说明,虽然诞生的时间不长,但是公益诉讼却迸发出蓬勃的生命力。

如果说社会治理要像绣花针一样精细,那么检察监督对公益的保护要比绣花针更精细。可是公共利益正遭受着侵害,我们有用磨刀石慢慢磨针的时间吗?没有。所以,我们需要的是电动砂轮的打磨,正如检察公益诉讼需要的是科学的机制。于是,我们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实施方案,建立了重大案件和重要工作向区委报告制度,在全国率先首创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为拓展案源,我们开创智慧公益诉讼平台;为借脑借力,我们聘请全国知名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出制度出经验,这就是浦东公益诉讼要走的路。

从零到专业

万事开头难,难于上青天。作为一项全新的职能,公益诉讼是怎么白手起家的呢?还记得我们办理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时,因为没有经验,第一次去非法占用耕地的现场没有做好拍照取证的准备,匆忙之下只能拿起手机一顿拍,可回来一看,只有几幢违建厂房的大头照,即没有门牌地址,也没有参照物。只能带好相机第二天再去,第三天再去,直到符合证据标准为止。为了调到行政执法卷宗,我们一天之内跑了三个行政机关,平均每个机关再跑三个内设部门,直到调到卷宗。就这样,证据到位了,可新的问题是法律文书怎么写?没有模板,没有借鉴,我们只能自己思索、自己推敲。常常为了一个用词的准确和规范,翻遍法宝、查遍百度。“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最终,该案的报告和检察建议书作为全市第一份公益诉讼法律文书,成为市院推广的模板。

从此,我们踏上了“首例”之路。两年来,我们办理了首例破坏河道生态案件,首例违法堆放垃圾案件,首例违法排污案件,首例饮用水安全案件,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首例互联网违规售药案件,首次对个人信息保护、对大型乐园禁止携带食物、对共享单车违规投放进行了等外探索。路越走越宽,首例的标签也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做到了从零到专业。从此,我们眼里看土不是土,而是渣土、泥浆、建筑垃圾。我们脚踩的井也不再是井,而是雨水井、污水井、电缆井。

亮剑与共赢

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行政机关是实施者,检察机关是监督者。不论是深埋地下的垃圾,还是遭受污染的河流,那些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只要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我们就敢于“亮剑”!图片上两条河,左边是村级河道,支系水系发黑发臭,附近只有几户村民,却不堪其苦。右边是区级河道,十几年前因修路被拦腰截断,导致新区骨干河网不能畅通。一条小河,好治理;一条大河,硬骨头。可公共利益却没有大小,只要受损我们就要维护,不能因为难度大、压力大就退缩。因此,我们对这两条河道的治理都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亮剑要有亮剑的勇气,但更要有亮剑的智慧。对公共利益而言,需要的不是胜诉的文书,而是及时的修复。中国特色公益诉讼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在于通过诉前程序,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公益保护的最大化。公益诉讼需要的是理解与合作,而不是对抗与零和。因此,我们每一件案件都主动上门与行政机关沟通,我们召开现场会在全区形成正面示范效应,我们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回头看活动,我们请附近百姓评价整改是否到位,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年轻而蓬勃,从零到专业,亮剑与共赢,这是公益诉讼的三个标签。揭去这些标签,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初心一直都是以人民为中心,守护公益。请记住,我们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是公益诉讼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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