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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个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发稿时间:2012年08月20日)
 
 

     

  一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执法办案、财务资产车辆等内部管理、人事管理等4大环节查找20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按照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评估成3个等级。二是全面制定防范措施。针对廉政风险及其等级,从职权、制度、分级、科技、公开、预警、教育防控等7个角度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覆盖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加强制度执行。三是全面开展考核验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实时指导、动态管理,检查督促落实情况;采取自查、抽查、评议等方式,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