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干警风采(旧)

罗造祉:从燕园到检察院,我与法律的不解缘
(发稿时间:2019年11月26日)
 
 

            

热播剧《小欢喜》还没来得及刷,所以也没能好好体会剧名的含义,只知道主题是关于高考。实话实说,考试这件事,从来不让人欢喜。人生也是,欢喜谈不上,能利用有限的条件活成尽可能好的样子,那就算“小如意”了。

比照自己的年龄一算,高考恰好处于我迄今为止人生的一半那个节点。或许当年的学业压力没有现在那么大,竞争环境也不像如今那么“惨烈”,但有一点应该是共通的:高考会影响,但不能决定往后的人生。人会很多次走到选择的枢纽,面临各式各样的可能性。有作家说过:“世界上没有正确的选择,我们不过是要努力奋斗,让当初的选择变得正确。”尽管法律人也是我心之所向的职业之一,但中学时代的我一直以为自己将考入上海某一所大学的新闻系。要不是“零志愿”这一“优惠政策”给上海考生打消了考不上北大清华就无法被上海市重点大学录取的顾虑,我恐怕是没有勇气报考北京大学的。当年的志愿表上,除了北大第一志愿填报了法学,其他院校都填了别的专业,结果还是被“小单子”(零志愿表)最左一格给收编了。既学之,则爱之。自从入了法律的坑,就没想过要转行,哪怕此后被司法考试虐得怀疑人生——说真的,我觉得司法考试比高考难对付多了。可能因为我的规则意识比较强,所以对于维护规则的运行这件事怀有天生的使命感,加上法学又确有其魅力所在,无论是体系的完整、逻辑的严密还是表达的精确,都令我叹服,乐在其中。

之所以说高考对之后的人生能产生影响,是因为选择的学校、院系、专业,会以独特的校园水土滋养出一批带有标记的学子,直至他们步入职业生涯。北大的法学教学时常被认为过于理论化、理想化,不够贴近司法实际。其实这既是不足,也是优势。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分支,法学致力于推动社会的进步,法律人更是构建、完善社会机制的重要群体,对这样一个群体而言,在务实的基础上,也得有往高处看的目力和往远处想的恒心。

2010年,我考入浦东检察院,之前在律所工作了四年。很多次被身边的人问及“为什么会从律师转行做检察官”这个问题,应该说这是遵从内心选择的结果。虽然在我的法律职业规划中从未给自己设定过一定要从事某项工作,但多年前有一部法律题材的电视剧,里面的两名“检控官”确实让我有所触动,他们专业可靠、匡扶正义、清正廉洁、勇者无惧的形象,让我有了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人的想法。从事刑检工作九年,也让我逐渐确信自己是适合检察官这个职业的。

作为指控的一方,检察官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严厉的、冷峻的,属于惩治类的角色,事实上,检察官手握人民赋予的国家权力,既要以法律为武器打击犯罪、惩恶扬善,也要以法律为约束行使公权、保障人权,所以承担控方职能、身为法律监督主体的检察官,更能触摸到司法公正的核心,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正因为如此,当初选择法律职业的这份初心也值得在检察岗位上风雨无阻地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