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作报告

2015年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稿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浦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融入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发挥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力维护浦东社会稳定。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651人,提起公诉54887369人。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力量依法办理21世纪报系案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重大办案任务。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集中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努力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参与合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法对销售大量过期冻螯虾、非法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依法打击电信诈骗、医闹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件,加强检调对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主动服务保障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接自贸区扩区的新战略,制定《关于加强完善保障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自由贸易区扩区新战略的工作意见》,强化服务措施。编发2014年度自由贸易试验区刑事检察白皮书。与粤津闽6家自贸区所在地检察院签订对接合作备忘录,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配合的自贸区检察工作新机制。建立自贸检察智库,提升服务能级。主动走访自贸区管理片局,达成加强法治建设共识。办理与自贸经济活动相关的刑事案件174239人,办理了首例外资公司跨境逃汇案、首例特大虚开黄金税票案等重大案件。我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经验材料被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区委和市检察院转发。

积极服务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加大对金融、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了本市首例期货对敲、骗取票据承兑等新类型案件,为本市办理同类案件积累了经验。召开“检察工作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讨会,共商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举措。与新区知识产权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编发2014年度浦东新区金融检察白皮书、20102014年度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为上级机关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深化服务重点区域建设。深入抓好服务重点区域发展实施意见的落实。认真办理涉迪士尼案件,办案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原则,有效保障迪士尼园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积极参与迪士尼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深入企业作法制讲座,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巡展,督促相关企业抓好整改,增强企业廉政意识和施工人员守法意识。依法打击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信息数据系统等犯罪,积极服务张江科技城建设。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服务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查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343人。查办了市检察院交办的嘉定区纪委原副书记陈某某受贿100余万元、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处原副处长彭某受贿80余万元等要案3件。进一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相关镇、村立案侦查动拆迁领域案件1919人。以深入查办国有企业腐败案件为重点,在相关造船有限公司立案侦查1010人。强化侦查一体化理念,建立信息互通和反贪、反渎案件合办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协作,有效提高了职务犯罪查办效能。

突出查办渎职犯罪。认真贯彻高检院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的精神,积极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在征地补偿及房地产交易领域立案侦查67人,查办了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陈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完善介入重大事故事件调查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发现和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犯罪线索的能力。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服务领导决策。针对办案中发现“公办民营”养老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撰写调查报告,并会同市民政局着手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会同市国资委联合召开“改革创新背景下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交流研讨会,探索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机制。积极探索开展预防诫告工作。会同新区纪委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法制巡展;与中国商飞公司纪委联手召开“廉政文化恳谈会”,推动了专家型人才法纪法律服务互动交流;通过播放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和推进“廉政预防进党校”活动,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753件(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12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及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11件、撤案5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68人、纠正漏诉78人;不批准逮捕375人,不起诉36人;对扣押物品不规范、证人作保证人等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9份。就一类问题发出情况通报10 份,均得到整改。提出刑事抗诉3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健全刑事执行监督制度,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提出检察意见52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61人次,被采纳135人次。严惩司法腐败,查办了一名原监管民警的受贿案件。

着力强化基层执法活动监督。与公安分局制定加强基层刑事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联合公安分局和司法局开展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两项专项检察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情况通报、督促建章立制。通过开展法制报告、廉政风险提示、廉政展板巡展等,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提出监督意见,监督收监执行14人。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提请抗诉1件。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6件,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件,法院已全部采纳。突出重点,探索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先后向相关镇、局制发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强化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我院2件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着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制定《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合适保证人制度等。与市法学会、市教委、市妇联共同主办“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新区妇联的支持下,启动“托起明天的太阳”项目,积极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拍摄法制微电影《爱与罪》并举办微电影首映礼暨青少年警示案例巡展,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39场(次),受教育人数1.5万人,切实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员额制,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通过严格考核、考试以及遴选审核,全院首批入额检察官146人,占编制总数的29.1%,比34%的员额控制目标降低了4.9%;入额检察官全部在业务部门办案,其中70%配置在反贪、侦监、公诉等一线部门,促进了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牛鼻子”,制定《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检察长积极参与办案;开展内设业务机构整合试点,修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探索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两种不同的办案组织形式;完善“权力清单”,科学界定检察长、检委会、主任检察官、独任检察官、检察官的司法办案责任,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运用“互联网+”思维,研发检察官办案绩效、办案规范、工作作风和执纪情况综合评估的数据管理系统,完善检察官考核、研修、评鉴、监督、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理顺办案权、办案管理权、办案监督权的关系,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

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案规则》,规范试点工作。成立速裁案件专办小组,由办案经验丰富的主任检察官担任组长,对速裁案件采取统一告知、集中出庭流程化、批量化方式办理。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在精准化量刑建议、速裁案件远程视频审讯和庭审模式上积极实践。共向法院移送建议速裁案件533538人。相关做法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加强不捕、不诉、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的公开审查工作,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远程视频讯问工作。公开案件信息、公布法律文书10099条(份)。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接听律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电话查询459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认真做好重大案件的信息发布,东检微信上线。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通过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上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等,切实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排查“不严不实”的问题清单,并逐一抓好落实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做好改革工作相结合,与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相结合。在全市检察机关对基层院11个部门考核中,9个部门考核进入全市条线前三名,其中7个部门列全市条线第一;我院荣获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全面完成“规定动作”与认真做好“自选动作”相结合,查找问题不足,深挖思想根源,重在整改落实。坚持开门听取意见,主动走访新区人大、政协、政法委、纪委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建议。坚持深入排查,找准、找实、找细问题,查找了司法理念、作风建设、自身监督、法律监督等5个方面15个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率先在全市制定《深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若干意见》,加快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二期开发等,扎实抓好集中整改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制定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安排、党组成员作出承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成层层传导、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严肃办案纪律、严格职业操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市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长作党风廉政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先后对不起诉案件落实检务公开情况、信访接待和社区检察窗口执法活动等情况开展督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召开“三个带教”工作推进会,95名干警与72名老师结对,着力加快业务骨干的培养步伐。重视“三优一能”选拔,我院1名青年干警在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荣获第一名,1名青年干警荣获市级“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对首批遴选入额检察官进行了培训,确保入额检察官的能力素质符合检察工作需要。加强重点课题研究,参与中标了高检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检察学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等5 个课题并完成结项。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优一能”骨干带教结对人员跨部门岗位轮训,为青年干警拓展业务技能提供平台。

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举办第四届“活力东检、快乐同行”检察文化活动月,发挥书画摄影、文学、音乐艺术等五个业余文化兴趣小组的主体作用,举办环世纪公园健步走、摄影艺术培训班、艺术插花等品牌特色活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推动学习型、创新型检察院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若干意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向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向新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抓好意见的落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社区群众参与听庭评议、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公开听证等活动,深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虚心接受监督。通过寄送《浦东检察工作》、赠阅《检察日报》等方式,使代表委员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

各位代表,2015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立足职能,服务保障自贸区、科技创新中心的措施有待强化;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还有存在,尤其是要汲取2014年我院一名干警打听案情违反规定被通报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四是检察干部的职业精神、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司法改革深化的关键之年。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届市委十次全会和三届区委九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浦东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提升服务大局水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坚持服务发展第一、维护稳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率先实现转型的背景下更要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在积极服务保障自贸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方面继续下大力气,努力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深入推进自贸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加大司法办案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积极参与平安浦东建设,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加大预防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行业预防、专项预防、重点领域预防,切实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新增法律监督职责,完善一类问题监督、专项监督等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改革取得新成效。按照市委、市检察院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司法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检察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以及内设机构改革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浦东经验。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继续做好深化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以此为抓手,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领导班子建成更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的检察官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上海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和《上海检察机关检察官从业规范》。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为浦东二次创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有利于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3.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指按照检察规律和岗位职责,将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员额制管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4.员额制:在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中,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等,确定检察官数量和占队伍编制总数的比例,目的是通过严格检察官条件,控制检察官员额,提升检察官队伍素质。按照上海司法改革方案,设定基层院检察官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4%

5.司法责任制:是指检察官根据法律规定或检察长授权,依法独立行使司法办案、法律监督等职权,并承担相应办案责任的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核心,按照要求,将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官对自己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等工作机制,确保权责统一,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