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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稿时间:2023年01月13日)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浦东新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记嘱托、砥砺奋进、勇当王牌的信心与决心,坚持“因改革而生、因自信而强、因创新而盛、因引领而先”的浦东检察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全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浦东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勇挑最重担子,围绕浦东引领区建设做好检察文章

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坐标,激扬建功引领区的精气神,持续深企业合规、知识产权检察、金融检察、公益诉讼“四大特色品牌”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新征程上阔步前行。

企业合规品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精准优质办案,重点选取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及具有自贸特质的涉企犯罪案件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依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发挥浦东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办理的陕西西安H公司、浙江嘉兴J公司企业合规案件受到最高检表彰并入选最高检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注重机制创新,制订《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标准指引》获最高检转发供全国检察机关参考学习,牵头编制《浦东新区人工智能企业数据安全和算法合规指引》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主题论坛上发布。探索试点“新入市场主体企业合规告知制度”,向1万余家企业送达提示。成立浦东检察青年法治宣讲团,“企业合规进企业”为主题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法治宣讲服务。我院入选“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联系点”首批名单,与新区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发布的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推动地方立法,提交的《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的若干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支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机制改革的法律性文件。

知识产权检察品牌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全力护航。探索全新履职模式,准确把握引领区自主创新发展的时代标杆的战略定位,调整张江地区检察院职能,在全国率先探索由专门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统一行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成立以来办理知识产权案件61件,获国家版权局授予的2021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工作突出贡献有功单位三等功和有功个人一等功。办理一批重点案件,办理全市首例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公益保护案,保护浦东知名农产品“南汇8424西瓜加大硬核产业关键技术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办理全国首例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办理的丁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21-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刑事类十佳案例加强综合保护,主动融入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站建设,我院检察官入选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金融检察品牌为打造全球资源配置的功能高地积极助力。创新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市率先牵头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局建立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与区金融局实现数据互通为防控金融风险奠定数据基础。在全国率先探索金融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机制,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金融领域行政违法监督案件。严厉打击新型金融犯罪,依法稳妥办理最高检督办的私募投资基金集资诈骗案、全市首例金融领域“自洗钱”案、逃汇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金融案件,并进一步加大对涉虚拟货币、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洗钱犯罪惩治力度。今年以来,办理金融领域刑事案件687件,追赃挽损2.09亿余元加强溯源治理,开展洗钱、私募基金、金融保险、养老投资等领域专项整治与打击,对16件交通事故领域虚假诉讼开展监督,并会同银保监局、保险同业公会开展保险行业溯源治理。注重理论创新加强把首例首效办案实务转化为创新理论,承担最高检《涉私募基金犯罪办案指导意见》和骗取贷款罪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公益诉讼品牌为打造现代城市治理的示范样板履职尽责。守卫浦东蓝天碧净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7件,发布诉前公告2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用好“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面积14.69万平方米,推动行政机关清理垃圾渣土等4931吨,推动维护修复文物面积719平方米,磋商作出赔偿款340.36万元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排查涉及城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点位62个,协同行业部门合力推进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治理。全方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办理全市首例停车场线上收费强制索取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打击电信网络犯罪衔接个人信息保护专项22名被告达成磋商协议,在媒体公开赔偿道歉。积极稳妥拓展案件领域,推进公益诉讼与企业合规、金融检察的融合建设,与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全国首例证券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办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入选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在新区范围内,首次就一起盗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案决定立案。深化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机制,与区生态环境局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和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示范基地,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发挥整改借鉴、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作用,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打造典型样板组建230余组成的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团队,借助社会力量合力推进公益保护。

、坚持算好民账,着力守护人民群众安定和谐的美好生活

坚持人民至上,深化平安浦东建设,精细化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让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力做好重要节点维稳工作,制定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维稳安保专班和方案》,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进博会期间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积极投身大上海保卫战。第一时间支援抗疫一线,组建突击队驰援上钢新村街道,选派干警支援方舱医院等点位1300余人次。依法惩治涉疫犯罪,积极回应群众对食品安全、未成年人看护等需求的关切。当好防疫法治参谋,为行政机关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稳控化解,探索建立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共66件,办结42件,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案件领导包案率100%。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706件,接待来访群众114批182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288件。

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坚决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犯罪,对危害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犯罪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86人、提起公诉496人。重点打击食药品领域犯罪,开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涉毒品犯罪专项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办理的陈某贩卖麻醉药品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对侵财类犯罪坚持全方位打击、从重从快惩处、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与公安机关签订《关于强化刑事案件追赃挽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经济案件追赃挽损率达82.9%。

积极开展源治理。推进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区民政局、金融局等单位深化行刑衔接全链条整治养老诈骗犯罪,构建防范养老诈骗的长效工作机制2起案例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优秀案(事)例。拍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片,播放量达400助力临港平安建设,与公安机关、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治处等部门协作配合,针对平安校园建设、平安工地建设问题治理达成共识,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临港新片区社会源治理。开展多维度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1件。开展消防安全问题治理,就社区消防安全向属地居委会、物业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开展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召开毒品犯罪刑事检察白皮书通报会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

奋力担起法律监督时代重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委《重点措施》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为浦东引领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刑事检察不断化。依法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98人、起诉447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4%。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完善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典型案例。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2件,监督撤案143件,纠正漏捕、漏诉319人。提出和提请抗诉8件。加强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驻看守所检察干警与监管民警同步实行封闭管理17批次35人次203天,开展在押人员谈话 243人,对20名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新建监外执行人员档案1027人,核查罚金刑1068人,并对34人督促执行,涉及金额699万元。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强化对生效民事判决、执行活动、审判程序的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2件,提出各类监督65件做强虚假诉讼监督,坚决查办“假官司”“假调解”,重点围绕交通事故保险等领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9件,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8件。推进支持起诉工作,注重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的保护,与区人社局签订《关于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常态化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1件。办理新区首例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为农民工依法讨回拖欠劳动报酬,首次对一起申请支持起诉追讨赡养费的困难老年妇女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其脱离生活困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5件,对108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2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71件,监督采纳率100%。一起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行政检察协调小组作用,就行政执法工作难点向新区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回应基层法治需求。打造“枫桥经验”引领区样本,联合静安法院、浦东法院、浦东司法局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成立全市首家有检察机关参与的“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推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在办理一起虚假婚姻登记行政监督案件中,与区民政局签订《关于建立查处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协作机制的工作协议》,建立维护婚姻登记秩序长效机制,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监检衔接更加顺畅优化监检衔接机,配合监察机关深化专项资金发放、涉粮、涉房地产等民生领域腐败治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8件20人对疑难复杂案件证据审查认定开展同堂培训,加大财产刑适用、财产性利益追缴及非财产性利益联合惩戒力度。办理的李某甲等6人贪污、李某乙包庇案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十佳案(事)例。

、赓续改革血脉,推动浦东检察工作走创新路、打创新牌

牢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改革是融入浦东血脉的基因,继续“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主动攻坚检察工作症结性难点,在多个赛道上积极领跑,推动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建立法律监督数字赋能新平台进一步融合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的数据,分步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建设,融通政务、企业、社会等公共数据资源和开放数据资源。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区执法司法大数据信息协同共享工作推进会,我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20余家单位参加,签订《浦东新区执法司法大数据信息协同共享机制》,积极推动实现123类法律监督核心数据协同共享现已构建法律监督数字模型11个。借助公益诉讼大数据模型,成功监督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案件并制发检察建议。我院“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系列案监督模型”入选上海市检察机关数字化刑事检察监督十佳案(事)例。

创设“四大检察”融合工作新布局。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工作办法》 ,设立“融合办”,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之间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理机制,提升办案效率,受理线索195件,成案144件,成案率74%。在办理一起不动产登记领域职务犯罪案中,刑事检察部门通过“融合办”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全市首次通过行政检察建议纠正违法不动产登记行为,有力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注重培育“依融合办理、靠融合增效”的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获《检察日报》刊发、最高检微信公众号转发。
    构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高地。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会签《案件提前介入及会商实施办法》《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考察的试行办法》,在全市率先以体系化创新机制打造公检合作共赢新格局。组织公检同堂培训、案例辩论等系列活动,同步更新执法司法理念标准,提升办案水平。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刑事犯罪线索移送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对78件案件线索跟踪梳理,实现对犯罪线索从移送、受理、处置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监督

释放政治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新效能。党的二十大代表、新时代政法英模施净岚是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检察代表,是立足办案一线、业精技强的示范榜样。我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倡导从“一本卷宗背后的思考”出发,制定《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强化政治引领、服务发展大局、更新办案理念十大模块,制定形成11项业务工作的办案思维导图,引导全体干警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全方位打造政治建设新模式。

打造浦东未检“紫丁香”新品牌。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规划、三年出品牌”的发展路径,着力将“紫丁香”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未检品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2件96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20人。办理酒吧、宾旅馆及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公益诉讼案件17件。与多个职能部门合作,建立全覆盖浦东36个街镇的紫丁香家庭教育指导站,对近100名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和处于困境的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失职家长予以训诫。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受众4万余人。一名检察官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立足人才强检,深入打造堪担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坚持把人才工作作为浦东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以政治铸魂,以廉洁入心,以专业立身,锻造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研深悟透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党组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由党组书记原原本本领学报告、逐字逐句研读原文,全体干警通过党的二十大代表施净岚宣讲、专题辅导报告、政治轮训、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层层传导落实到位。坚持常态化政治学习,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双周学习18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每年两次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工作,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法律监督数字赋能、张江院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等重大事项10次,相关工作获得区委、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党组每半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在全院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题部署。认真接受区委“四个责任制”督导,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自觉以“政治体检”推动政治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抓紧抓实警示教育,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张本才严重违纪违法的审查调查,开展廉政专题学习教育,全面展开自查清理,肃清流毒影响。开展“以法为镜、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深化案后治理。落细落实制度机制,推动“四责协同”向部门延伸,持续探索廉政“双讲评双分析”。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今年共计填报447,积极营造“遇事找法不找人”的良好风尚深化检务督察针对办理不捕、捕后变更、不诉案件廉政风险防控业务数据治理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深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打造“爱廉说”廉政文化品牌,制作“爱廉说”微刊、“清风正气”专题短片、“东检廉政提醒”,举办“讲廉政故事,扬清风正气”专题故事会,5名干警廉洁办案拒收礼金等“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提升队伍素能。深化“扬帆计划”,从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岗位技能熟练和家国情怀浓厚四个基本素能着手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110名学员参加扬帆实训班各类培训。开展市级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选手选拔系列活动,通过邀请知名教授授课、联合实战实训、上海图书馆东馆备赛等多种形式提升干警理论素养和实战水平,13入围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决赛。持续推进青年干警外派交流锻炼机制,已组织14名青年干警外派赴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区工商联等单位进行为期3-6个月的挂职锻炼,培养前沿复合型检察业务青年人才。全院干警在知名期刊公开发表调研文章58,13篇调研文章在最高检、市检察院组织的理论研究活动获奖

六、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

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更加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把人民群众的监督转化为促进检察履职优质规范的强大动力,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48项工作措施,向区人大专题报告。积极助力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落地,向区人大报送企业合规、商业秘密、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等立法建议4按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助推浦东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反馈服务保障大局、优化法治服务等4方面20条贯彻落实情况。

广泛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政协专题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聘请20位代表委员担任新一届检察工作特邀监督员,组建听证员库,由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学教授、大数据专家30人担任听证员。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与办案活动43人次,监督各类案件57件。

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开展各类听证111次,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行程序性信息查询,共接听律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电话查询3540次,处理12309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269次,在线阅卷申请224次。创新运用网络直播、“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开展法治宣传900余次(篇),围绕知识产权检察、金融检察等服务保障引领区建设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浦东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对标浦东引领区建设的定位要求,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能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法律监督质效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四是队伍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须臾不可松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破解。

    往昔已展千重锦,今朝再进百尺竿。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法治建设,在历届党代会报告中第一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各项举措,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定扛起服务保障引领区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浦东新区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光明大道上发挥引领作用、作出引领贡献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用更高觉悟服务中心大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浦东引领区建设各项要求,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深切把握和谋划思考,找准落实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推进法律监督数字赋能、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检察、公益诉讼、行政争议“四方”调处机制等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以为人民司法为导向,用更实责任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持对涉黑涉恶犯罪“露头就打”,持续加大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力度,有效震慑群众反映强烈的金融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新业态等犯罪,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长效机制,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线索排查,加强全媒体宣传,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一流法治环境为追求,用更好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健全经费、奖励等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信息化平台,积极配合区人大推进管理措施有效实施,打造更多典型案例。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张江地区检察院专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职能优势,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推进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保护领域系列工作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浦东模式”加大金融检察办案力度,深化金融检察“四合一”办案机制。开展涉自贸犯罪、洗钱犯罪专项打击,加强对新型金融犯罪的研判与惩治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案件,加大国土国财领域公益保护力度,落实浦东新区环境资源多元共治机制,推动“河长+检察长”等机制运行,加强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规定纳入新区法规计划。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用更新理念加强法律监督。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法律监督数字赋能落地见效,分步推进跨部门的新区大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建设,搭建模型、挖掘线索,强化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深度运用,适时推进专门立法,为浦东新区打造现代城市治理的示范样板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凝聚上下统一、左右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合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释放检察内生动力。

以高素质人才为引擎,用优举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全覆盖,压紧压实管党治检责任链条。持续深化落实“扬帆计划”,打造一支当下有活力、发展有潜力、未来有竞争力的干部队伍,在全国业务竞赛的舞台上体现浦东检察人才的显示度。以党的二十大代表、新时代政法英模施净岚为标杆,进一步培养、树先进典型,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干警见贤思齐、争当先进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各位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激发更强大的前进动力、更昂扬的奋斗精神、更坚定的必胜信念,助力浦东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探路破局,为浦东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作出更大贡献

 

 

 

 

 

 

 

     

 

1.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既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警示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新入市场主体企业合规告知制度检察机关向提交注册申请的新入市场主体发送短信通知,在领取证照时同步送达《企业合规管理友情提示》,告知企业合规经营的意义合规管理的必要督促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理念,提示其从组织保障、制度设计及运行、合规文化培育等方面构建合规体系,规避违法违规风险。

3.溯源治理以捍卫社会公共利益、反馈社会热点、传导价值导向等为抓手发挥检察职能,追溯问题之源全面深层治理社会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

4.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对磋商过程、磋商意见、拟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提供法律咨询。对磋商后未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生态环境部门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可以书面商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5.“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可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检察机关反映身边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也可通过平台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等,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6.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度:首次到基层检察院信访的案件,必须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切实把首次信访矛盾压实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减少重复信访。 
7.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对于检察官围绕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意见、签署具结书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客观记录还原认罪认罚现场活动,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8.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对重大案件由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对于进一步规范侦查机关的侦查取证行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保证司法公正、避免冤假错案具有积极作用。

9.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指检察机关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予以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长期积压的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10.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申请复议,亦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定。

11.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的常设机构,旨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支持,实现相关重大事项检察机关常态化、机制化监督。

12.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检察机关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数据共享互通、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指导等工作。

13.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考察: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就涉嫌妨害公务、袭警、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刑事犯罪,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诉前考察,考察期满整改经综合评估,作出相对不起诉或提起公诉决定。

14.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6-12个月的考验期和若干矫治教育措施。考验期满,检察机关可根据矫治情况作出不起诉或提起公诉的决定。

15.“四个责任制”:是指基层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

16.“四责协同”:是指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明确了监督过程中的问题导向,是落实党委、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落实,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走出一条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新路子。

17.“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