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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诉讼锻造品质检察
(发稿时间:2018年11月11日)
 
 

        

以公益诉讼锻造品质检察

作者:赵伟锋  来源:检察日报

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河南省平舆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找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结合点,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打造“品质检察”的重要位置,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平舆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实现新作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定期听取公益诉讼案件汇报,强化跟踪问效;同时把相关公益诉讼文件、规定作为党组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全体干警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推动平舆县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着力培育公益诉讼品牌。公益诉讼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新增业务,要求民行部门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借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积极从刑事检察案件中发现线索,定期汇总最高检公益诉讼工作专刊资料,总结学习试点地区经验做法,分析典型案例在本地推广的可行性,精心打造“民生检察”新品牌。三是凝聚内生动力。组织干警参加公益诉讼理论培训,提高公益诉讼理论素养,考察学习其他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经验,拓宽干警视野,丰富实战技能;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才支持。

构建重视支持的外部机制。平舆县检察院坚持从公益保护大局出发,努力构建公益诉讼的外部保障机制。一是坚持定期向县委、人大报告工作,加强与政府、政协的沟通联系,确保公益诉讼工作的正确方向。平舆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共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格局。二是加强与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机关的联系,定期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结果反馈等制度,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积极与县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就公益诉讼案件“检法”衔接问题达成共识。三是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依托送法“五进”活动,组织干警深入社区、乡镇、农村开展民行检察大宣传、大走访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和推介民行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工作,让群众了解民行检察、支持公益诉讼。

依法规范办案,注重监督效果。平舆县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突出重点领域,多措并举,拓展案源。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卫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订餐平台乱象,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围绕疫苗安全问题,走访、监督、跟进食品药品监管、卫计、疾控中心等单位,全面梳理和排查问题疫苗在平舆县的购销、存储及流通、接种等情况。二是严格落实诉前程序。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是手段,灵活运用是关键。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必须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尽量通过诉前程序积极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和履职纠错。平舆县检察院坚持把推进问题解决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目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诉前程序,既依法依规办理,保障案件质量,又注意方式方法,提升案件效果。从办理的案件情况看,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与行政机关就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促使行政机关及时督促涉案责任方采取整改措施。三是牢固树立办精品案理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认真筛查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审慎决定是否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积极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牢固树立办精品案意识,确保所办公益诉讼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作者为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