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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 | 号外,号外,又一公司加入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的队伍啦!
(发稿时间:2021年09月09日)
 
 

            

针对来沪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上升、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缺乏辅助力量支持的问题,多年来,浦东检察院积极牵头整合社会力量,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提供社会支持保障条件,形成了具有浦东区位特色的观护工作制度。

近日,浦东检察院又有新“动作”啦,浦东检察院党组书记曾国东、上海鸿俊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胜共同签署《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观护的工作协议》,鸿俊保安公司将作为观护组织负责落实被观护人的日常考察帮教工作。

签约仪式由浦东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浦雪章主持,上海鸿俊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领导、浦东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等出席。

鸿俊公司成立于2012年,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一级资质,且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三个体系”认证工作。公司全面贯彻执行保安服务行业准则,致力于打造高规格、高品质的安保人才和安保服务品牌,先后荣获“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党组书记曾国东对鸿俊保安公司对浦东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并指出: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经验,及时沟通被帮教孩子的思想及帮教情况,准确运用多种方式,尽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二是规范各项措施。规范观护人员选择、相关文书流转、社工参与、心理疏导、观护考察等各项流程,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使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取得帮教实效。充分发挥浦东未检案件多、体量大的优势,通过双方密切协作,形成规模化效应,使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形成检企合力。检察机关与企业间也要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合力,以本次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协作为起点,利用专业化优势,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上海鸿俊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胜表示将切实落实好工作协议的各项内容,尽最大努力保护、关心、教育涉罪未成年人,并随时将涉罪未成年人表现向检察机关沟通汇报。

 

浦东特有的“网格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观护体系,这个体系是什么样的?是怎样发展而来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02

与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签署协议,开始了社工专业化帮教。

2005

与浦东新区联洋新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站联手,建立新区首家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基地——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

2009

联合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制定实施意见,建立了以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和青保办作为观护总站,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为观护示范点,形成了75个社工站作为观护点,覆盖全区各街镇的观护体系。

2012年及2014

又分别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汇交通实业公司、上海美士达鞋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签订协议,建立了涉罪“三无”(在沪无监护人、无工作单位、无固定住所)未成年人特殊观护基地,成为观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观护对象全面化

将观护对象由在本区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扩大到在本区犯罪但居住在外区或外地的未成年人和在外区犯罪但居住地在本区的未成年人,将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可能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观护体系,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监管和考察。

观护内容多样化

除了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案矫治,为观护对象提供专业心理服务外,还会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团体活动、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等,并与爱心企业联手,为涉罪“三无”未成年人提供食宿条件,并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劳动技能培训,为他们今后顺利就业、自食其力打好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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