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检动态

可以让他“听见”的检察力量
(发稿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可以让他“听见”的检察力量

 

今年,浦东新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等九家单位达成共识,签署了合作协议,形成了共同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正是依托这一机制,5岁的先天残疾儿童小沐(化名)可以更快地“听见”世界。

这是浦东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调解结案的案件。

“2021年11月,浦东法院移送给了我们一条线索,事关残疾儿童的抚养权问题。”一接到线索,检察官黄金洪随即与法官取得联系、了解案情。

2016年,米某和李某(女)婚后生育一子小沐,2018年米、李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小沐由李某抚养。但不幸的是,小沐在2周岁时被确诊为语言发育迟缓,2021年再次被确诊为左耳重度听力损失,右耳极重度听力损失,需要植入人工耳蜗和长期的专业矫治,所需费用巨大。李某因经济等各方面原因无力抚养小沐,而孩子的父亲米某有能力也有意愿照顾孩子。

此时,变更抚养权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双方在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上存在分歧,虽然米某已经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案子迟迟无法调解结案。

“于司法机关而言,小沐抚养权的变更只是千百案子中的一件;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也许是影响其一生的一次变化。小沐的情况又特殊,我们既要考虑到情感因素,又要考虑到经济因素。”检察官针对此案制定了一个“三步走”计划。

首先,她们先去了解了米、李二人的经济状况。经过调查核实,米某的收入远高于李某,可以更好地承担孩子的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之后她们又听取了双方和未成年人的意愿。离异后,米某定期探视小沐,有着强烈的抚养意愿,孩子也表现出与父亲融洽的亲子关系。

“基于前面‘这两步’,我们迈出‘第三步’,决定支持米某变更抚养权的诉求,并出庭支持起诉。”

在法庭上,检察官黄金洪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小沐是一个年幼且特殊的孩子,我们综合考量你们二人的抚养能力,米某的经济情况显然更有利于孩子将来的成长。在听取双方和未成年人的意愿后,从最有利于残疾未成年人康复照料的角度出发,检察机关决定支持米某变更抚养权的诉求。”而后,检察官又对李某说道:“变更了抚养权并不代表你失去了母亲的角色,你仍然得承担起应尽的义务。”法庭上,双方就抚养费的问题进行了协商。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12月10日,经调解,米某、李某自愿达成协议,由米某抚养小沐,并承担全部的生活费、大部分的医疗费和一半的教育费。

案子办结后,检察官仍然心系着小沐的情况:庭审后,小沐便随着父亲生活,母亲定期探望。不久前更传来好消息:治疗很顺利,小沐已经佩戴上助听器,恢复了部分听力,手术也在安排中。

“检察为民”的形式总是多样的,有时候能被看见,有时候却是“无形”的。小沐“听见”了世界,“检察力量”也以另一种方式被“听见”。
八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