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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第二弹 | 为学当尊师
(发稿时间:2020年09月10日)
 
 

            

一块黑板,一根粉笔

三尺讲台,谆谆教诲

默默游走于

岁月里的老师们

早已和青春一起

成为我们最难忘的记忆

 

教师节之际

浦东检察干警们

回忆起了

与老师的二三事

一句话,一堂课……

如涓涓细流

一直流淌在他们的心里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金懿

从检1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的刘宪权教授讲课有趣程度不亚于专业脱口秀节目。他的语录中有一句名言是“上我的课不应该有人在睡觉的,如果你在睡觉,那么就说明你是真的需要睡觉了”。

至今为止我仍记得十几年前刘老师讲授的一堂有关“不作为”犯罪的课,大意是法律有关义务的规定可以成为不作为义务来源,《消防法》规定每个公民看到火灾都有报火警的义务,某甲看到火灾没有报火警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由于刘老师事先故意埋了一些坑给同学们,所以他预期回答问题的同学都会答错,那堂课他第一个提问了我,但我坚持用常识回答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刘老师连问几遍是否更改意见我都是如是坚持。刘老师估计没料到还有同学会答对,为了营造记忆效果,刘老师只好幽默地说“你肯定之前没好好听我讲课,我再来问其他同学”,结果之后好几位同学果然都着了道答了某甲构成不作为犯罪,并还讲了各自理由。后来刘老师公布答案是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原因是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只能来自于法律真实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非宣示性条款,比如法律规定公民有纳税义务是强制性义务,而公民有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只是起到宣示性作用的条款。前者可成为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后者则不能。刘老师故意埋坑让同学们答错,是因为他深知人们总是倾向于对答错的问题印象深刻,“故意给同学埋坑”这也是刘老师上课的一种风格。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一点都不假,由于刘老师的课程实在有趣,之后我对刑法学产生了比较大的学习兴趣,乃至之后硕士也选择了就读刑法学方向,毕业后又到检察院从事了刑检工作。

 

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徐冬

从检1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细数起来,我从检十二年,大大小小的案子也办了上千件。有人说,你已然成为熟练工,闭着眼睛都能办案了,可我做不到马虎大意,求学时导师的言传身教已植入内心。

十五年前,我拜师于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孙长永老师门下。孙老师博学儒雅,他对学术的认真和钻研精神感染着我们。记得刚入学时,我们发现孙老师在看一本日本法学原著,上面用日语标注得密密麻麻。原来孙老师为了研究日本法,专门学习了日语。我们问:“不是有翻译文本嘛,直接看不就好了吗?”孙老师说:“要研究就要研究透,翻译过来的总归是带有译者的主观思想,我想把日本法真正精髓捉摸透。”我们都很受教。至今,每当案件上碰到新的问题,我会主动去研究、去捉摸,用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

值此教师节,祝孙老师身体健康,万事顺随!

 

第八检察部检察官杨淑红

从检2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

1993年8月,我踏进上海市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实习课程,带教的是二审处颜老师。

第一次去提篮桥监狱提审,走过阴森的高墙边。颜老师讯问,我记录,一个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并不凶恶,甚至可怜,却残忍地杀害了至亲。老师说:“人性是复杂的,检察官要学会辨析,不能用简单的善恶来判断。”

和颜老师去高院开庭,发现面对的是十六名被告人和十六名辩护人,那天我见证了平时温文尔雅的老师如何唇枪舌战。面对我满眼崇拜,老师说:“如果你是检察官,也能做到。”

一年后,我入职检察院。十年后,我成为检察员。我开过数天的庭审,对面曾坐满了辩护人,面对太多少年犯迷茫的双眼。颜老师,我成为了你,成为了法律公正的又一个守护者。

 

张江院检察官助理周夏青

从检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

离开校园最不舍我的导师蔡琳老师,她是恩师,也是照亮我职业道路的一束光。

记得第一次见面,蔡老师发出灵魂三问“有对象吗”“过司考了吗”“三年的目标是什么”。我一边答一边看着传说中非常严格的蔡老师,只见她微笑着说:“很好。”然后量身定制了一套独家三年计划。后来在每一次授课和我们约定的例行研讨中,蔡老师认真阐释何为合法性、合理性,言传身教何为审问、慎思,她是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白月光。

三年时间过半,在和蔡老师一次长谈后,我决定放弃家人对我读博的期望,选择考公务员、立志从事检察工作,理论理性终究要达致实践理性。到了毕业之际,学位论文提交审核阶段和公务员备考时间重合。某天我到办公室看到蔡老师刚下课饭也顾不上吃,一字一句看我的论文,还开玩笑说:“自己写出来的不忍直视,只能我来难受一下喽。”我知道她在为我把关,也在帮我争取备考时间。

时光荏苒,记忆总会模糊,但与蔡老师的三载师生点滴始终清晰如昨。前几天,看到蔡老师朋友圈分享一篇文章“写作是一种修行”,她在继续传道授业解惑。能够成为蔡老师的弟子是我认为非常幸福的事,未来的法律职业道路,愿承汝之志,持正义之灯,照亮更多的人。

 

办公室干警王一淼

从检5年,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

我是王一淼,本科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我在检察院工作五年了。在工作期间,我攻读了同济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金泽刚教授的刑法课。当时“鸿茅药酒事件”正在发酵,老师要求我们对该事件能够涉及到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问题进行多角度、发散性思考。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受启发,学会了以一名法律人的身份,从多个维度审视问题。而后,我有幸在金教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在写作期间,金教授为我提供了上百页参考资料,其中包含他所写的数十篇相关主题的文章。他一直保持阅读与写作的习惯,并开设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对社会热点事件从法律角度进行剖析。他的治学态度与治学精神始终值得我学习。

 

检务保障部干警汪嘉颖

从检4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

大学期间我印象最深的一堂课是管理信息系统,这堂课中曾让我们来模拟企业的经营全过程,从竞标采购原材料、到买厂买生产线买技术,全班同学被分成多组进行市场竞争。而与现实经营不同的是,每个组都有一次反悔的权利。我们组本来即将第一个走向破产道路,然而在一次反悔后,大家学会走一步前思考后面三四步自己以及对方会如何应对,最后我们的利润高到其他同学都质疑我们做假账了,然而看完我们详细的分录、资产负债表后,大家心服口服。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第一次将学习的多门专业课程融入其中,第一次完整地编制报表,学会更深入地考虑事件的发生,学会将管理、成本、运营融会贯通。而这门课程的老师饶艳超教授也会不断地给各组出主意,在旁指点,但又全权放手,让我们更好地将学习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实操,给予我们完全的自由度去探索软件的运用,让我们更深刻了解管理信息系统对于一个组织的重要性,这些探索能力、认知能力都为我们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