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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 | 危险驾驶案件量上升、电三轮车的行驶行为安全隐患大……这场典型案件通报会提出这几点值得关注
(发稿时间:2020年11月23日)
 
 

            

随着交通路网建设不断发展升级,交通出行渗透群众生活方方面面。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更好的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助力城市平安出行。日前,浦东检察院召开涉道路交通类危害公共安全刑事典型案件通报会。

 

涉道路交通类的刑事案件的

常见类型、特点有哪些?

从案件中反映出哪些动向?

浦东检察院在办案中有怎样的工作机制和举措?

一起来了解下吧!

 

危险驾驶案件呈现特点

代驾衔接问题值得关注。“醉驾入刑”后,代驾服务日益普及,个别案件中车主在与代驾司机“交接”车辆时掉以轻心,认为仅驾驶一段距离不要紧,或是在车库挪动车辆,而正是这几米的距离也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被查获。

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案件需引起重视。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近两年来有增多趋势,该类案件案发的主要原因是机动车驾驶者出于竞技、斗气、追求精神刺激等心理,嫌疑人为逞一时之快,终酿成大祸。

 

交通肇事案件呈现特点

案件呈现“越往外越多发”的特点。外环以外区域交通肇事案占到全部案件的60%,中、外环间发案近27%,中环内区域发案约13%。特别是货车、集装箱卡车肇事案件,75%发生在外环高速、浦东机场周边区域、郊区主干道等路面。

大重型车辆交通肇事案仍然高发。肇事车辆类型中,大重型货车、集装箱卡车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体,约占案件总数的38%。该类车辆肇事最为集中的原因是转弯时未能避让其他车辆、行人,占该类车辆交通肇事案的75%。重型货车、集装箱卡车的驾驶员在行驶中容易形成“视觉盲区”,且载重货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重量悬殊,往往造成事故后果严重。

无牌电驱动三轮车上路行驶行为有待整改。近年来,浦东新区用于道路养护、垃圾清运的电驱动三轮车数量逐年增多。该类车辆经鉴定多为正三轮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驾驶人需具备D照驾驶证。而往往从事垃圾清运、道路养护的人群年龄结构普遍偏高,不具备此类法律资质,以至于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闯红灯、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时有发生,为道路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交通肇事相关的包庇等犯罪需引起重视。司法实践中,因驾驶员和涉案车辆并非固定对应关系,可能发生他人做假证明顶替犯罪的行为。浦东检察院近两年共审查起诉交通肇事相关的包庇案7件。包庇罪嫌疑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往往碍于情面而包庇真正的交通肇事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得不偿失。

 

针对上述刑事案件特点,该院创新机制和举措

建立专职检察官联络机制,保障检察监督工作。

●浦东检察院与公安交警支队签订了《关于道交类案件建立专职检察官联络机制的意见》,该协议规定通过每周双方面对面案件沟通会商的方式,开展案件联络工作

●在交警支队挂牌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是全市条线首家入驻公安机关的检察官办公室。

检察监督与引导侦查并举,共同提高案件质效。

浦东检察院于每周二、周四下午派检察官至办公室,驻点开展案件讨论。创新开展派驻交警支队检察官专职联络机制建设,得到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市得到推广。

积极促成交警支队在侦查阶段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在浦东检察院道路交通类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交警支队制定《浦东交警支队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对危险驾驶案件中情节较轻、交通肇事案件中责任明确已达成民事赔偿的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工作。

以点带面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就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大无牌电驱动三轮车的监管、引导推广非机动车责任保险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对此,浦东交警支队就建议书中相关问题研商汇策,并会同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联合制定针对方案及措施,全面加强短板补缺。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希望通过对涉道路交通类案件的梳理总结以及对典型案例的发布,对社会公众能起到借鉴教育意义,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和促进法治浦东和平安浦东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