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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首例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一审获判
(发稿时间:2018年05月15日)
 
 

     

201612月至20175月期间,被告人郭某某通过网络获取制造爆炸物的教程,再购买炭粉等化学品,多次试制黑火药及黑索今等爆炸物,并利用不锈钢管、铜质转换接头等材料组装成起爆装置,带至其暂住地附近引爆。近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郭某某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浦东新区法院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检察官说法】

网友应养成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网络知识良莠不齐,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我国对制造、存储爆炸物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清醒认识到,不论谁,也不论通过什么方式,只要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