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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残疾人财物并肆意挥霍,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发稿时间:2018年01月18日)
 
 

        

所谓“盗亦有道”,觊觎弱势群体的财物已令人不齿,盗取钱财后毫不内疚肆意挥霍,这样的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龚某窃取有智力残疾的李某十张储蓄存单,涉案金额共计19万余元,这是李某多年来省吃俭用省下的积蓄,对于有智力残疾的李某来说,这些钱是他余生的依靠,然而,龚某在窃得十张储蓄存单后,立即前往银行取现并在短短数日内基本挥霍殆尽,毫无悔意。日前,龚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