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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老板欠68名工人工资 逃匿2年仍被捕
(发稿时间:2015年06月04日)
 
 

        

    冯某采取变更企业工商登记、逃跑等逃匿方法逃避支付68名劳动者19万余元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逃匿不予支付。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冯某依法批准逮捕,并敦促其支付劳动者报酬,这是该院首次对欠薪老板进行刑事犯罪处理。

  2013年1月29日,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数十名员工在公司苦等了一天,也没有看到公司老板冯某出现给他们发工资,因此部分过激员工还与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了肢体冲突。

  “我们员工最后一次看到冯某是1月27日晚上,之后就没有看到过他,现在他的手机始终无法接通,别人也联系不到他。”员工小李说到,根据其自己统计,目前公司欠其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1600元,冯某原本与员工约定今天发放剩余工资,可他们又白等了一天。

  2013年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冯某公司应予以支付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68名员工劳动报酬19万元。后相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多次责令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冯某均采取逃避方法未予支付。

  现查实,在此期间冯某曾追讨到货款后另作他用,仍未向上述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且通过变更公司工商登记、变更联系方式后未通知劳动者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

  检察机关认为,冯某有能力支付劳动者报酬,而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绝支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76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故对其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