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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院办理一起申请鉴定人出庭案取得较好效果
(发稿时间:2015年03月10日)
 
 

        

20144月,浦东公安分局抓获涉嫌非法买卖、储存枪支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当场查获疑似枪支部件17千余件。经鉴定,上述枪支部件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散件。

案件提起公诉后,张某的辩护人对鉴定的过程、方法、标准及结论提出质疑,依据新刑诉法规定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庭审时,公诉人通过合理设计问题,引导鉴定人对鉴定资质、鉴定程序、鉴定方法等所涉及的抽象性、专业性问题进行通俗化解释,回应了辩护人的质疑,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最终,法庭对鉴定人的鉴定意见予以采信,支持我院公诉意见,以非法买卖、储存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