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备战“托福”考试的高中学生,来沪参加暑期强化培训班,本来素不相识,却在上课时因一场小纠纷而大打出手。高三学生小杰一拳将高二学生小林眼镜打飞,致小林右眼球破裂伤,构成轻伤。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小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高三学生小杰,事发时未满18周岁,从小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读于某知名国际学校。小杰出国前的最后准备就是要通过“托福”考试,因此暑假期间他来到上海参加封闭式培训课程。参加该培训课程的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课程实行寄宿制,总共为期20余天。一天下午,培训班安排观摩英文电影,大家正聚精会神地看着。看到一半,放映机突然出了故障,而此时老师并不在教室里。小杰在家中捣鼓过放映仪器,他自告奋勇地上前调试起来。然而,他调试了几下也没有弄好。这时,坐在下面的小林等不及了,忍不住说道:“你到底会不会弄啊,不会弄就不要瞎弄!”听到这句话,小杰不乐意了,便出口骂了一句。这可把小林惹火了,两人随即争论起来。
“打就打,怕你不成?”话音刚落,小杰一拳就打在了小林脸上,只见小林的眼镜“嗖”地一下就飞了出去。随后,两人相互撕扯,扭打在一起。教室里的同学们见此情景,赶紧上前劝架。这时,在隔壁教室的老师已经闻讯赶来,控制住了形势。只见小林的右眼不住地出血,而小杰的下巴和手臂上也有伤。小林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由于外力作用,导致其右眼球破裂伤,经司法鉴定,已构成轻伤。随后,该案被移送至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情刚发生时,小杰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简单地认为,只是和同学打了一架,不算什么大事,而且,在内心里,他并没有觉得在这件事情上,他有多大的错误。他始终认为,是小林挑衅在先,自己是还击而已。直到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他才隐隐地感觉到事情不妙,心中害怕起来。
检察官接手案件后,深深地为两名年轻人感到可惜。来沪参加培训班,费用不菲,家境都不错,今后的选择都是出国留学,被害人小林虽然只有16岁,还是一名高二学生,但也早已定好目标学习理工科。这次眼球破裂伤,导致其右眼视力下降至0.1以下,接近失明,更可怕的是,由于右眼的伤害,左眼视力也急剧下降,而且这种伤害是不可逆的,无法通过手术矫正,今后,接近失明的右眼将伴随他一生,也将影响他选择理工科的专业方向。犯罪嫌疑人小杰,由于这件事情,不仅耽误了当年的“托福”考试,也没有参加国内的高考,处于休学状态。
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小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学生时代是人生最黄金的年华,充满着对未来有着无限期待。平常生活中遇到纠纷在所难免,如何学会正确面对、妥善处理才是人生学业的第一课。“同学间打架”和“故意伤害”很有可能就是“一步之遥”,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就是刑事犯罪了。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情,小杰和小林还是会像其他同学一样,按照既定的规划路线出国深造。然而现在,这一切都已远离他们。一次争执,激情一拳,打碎了两人的出国梦,也将他们美好的未来击碎。经过案件的审理,他们都得到了教训,但这个教训的代价实在太大了。如果当时他们都能少说一句,如果能多一点法制意识,如果不打那一拳,也许事情的结果就不会像现在那样糟糕了,然而,世间没有后悔药。我们所要学习的,就是要从这样真实的案件中感受到“敬畏”,要敬畏法律,学会克制,不贪口舌之快,不逞一时之气,文明礼让,谦逊有道,这才是我们每一个人需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