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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催收存瑕疵检方建议促完善
(发稿时间:2014年09月30日)
 
 

        时下,信用卡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一种方式。可看似普通的一条信用卡还款短信,却是银行催收欠款的主要方式,如果没有妥善地使用催收方法,欠款就可能打了水漂。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就银行信用卡催收不规范问题向上海市银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商业银行实行监管,督促银行全面规范催收行为,形成统一完善的催收制度。

  2007年4月,生意人林某申请了3张信用卡,用于生意和日常开销。可因生意失败,林某在2013年1月后就再也没有正常还款,并积下了10万元的欠款。嗣后,银行对林某进行了催款,但林某仍未及时还款,不日其被警方控制。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发现银行提供的《催缴告知函》挂号信凭证存在瑕疵。

  经该院调研,林某并非个案。在办案中,该院发现银行在“催收”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如:催收主体外包、催收间隔不合理、有效催收不足两次、以平信方式邮寄催收函等。由于催收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不规范的催收将导致案件证据瑕疵甚至案件本身不成立等严重后果,因此该院立即向上海市银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各银行全面规范催收行为,形成统一完善的催收制度。

  据悉,上海市银监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向上海主要银行业机构和信用卡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信用卡催收管理的通知》,并与相关银行负责人进行了监管约谈,要求该行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检方报送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