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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一镇拆迁办副主任被公诉
(发稿时间:2014年09月30日)
 
 

        身为拆迁办副主任,假借他人之名侵吞动迁房三套,擅自给空置厂房违规发放停产停业费补偿百万元,造成国家动迁款重大损失,还收受他人贿赂95万元。

  经群众举报,浦东新区某镇拆迁办副主任周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近日被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作假侵吞三套动迁房

  2008年下半年,张先生夫妇购买的农村住宅被动迁,他要钱不要房,获得了补偿款近109万元。2010年,宅基地原所有权人王华平(化名)获悉此事后感到不平,认为自己吃了亏,要从中分得一杯羹,遂多次向该镇拆迁办提出要求,我要拿房子

  为了摆平王华平,身为拆迁办副主任的周某做起了文章。他主动联系张先生称:王要拿房子,就给他房子;要拿钱,就把房子卖掉给他钱。具体手续我来操办。

  为了彻底撇清自己与王华平之间的纠葛,张先生同意了周某的建议,并表示愿意配合办理手续。 20114月,周某通知张先生夫妇补办了购买动迁房的全部手续。由此,三套动迁房便以张先生夫妇的名头分配了出去,购房款60万元则由周某支付。

  当年10月份,王华平再次找到周某,得知房子已经分配给他,只是还需出资40万元购买方可拿到产权,囊中羞涩的他无奈听从周某的主意,从周手中拿了11万元现金补偿款了结此事。

  王华平的问题解决了,张先生夫妇的三套动迁房仍纹丝不动握在周某手中。

  2012年上半年,趁房价上涨,周某以张先生代理人的名义将其中两套动迁房出售,得款110万元占为己有;另一套动迁房则赠送给了情人(经评估,三套房市场价共计141万元)。而这一切,张先生、王华平均蒙在鼓里。

  根据浦东该镇的动迁政策,在张先生一家动迁安置补偿已全部结束的情况下,不应再获得购买安置房的权利。

  因此,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周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占有动迁房,从中侵吞款物近70万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评估空厂房为正常经营

  2012年,位于沪南公路沿线的该镇土地储备项目即将动迁,李庆伟(化名)建造的厂房被列入动迁范围。为了多拿补偿款,李遂请托周某予以帮忙。

  按照该镇企业动迁安置补偿相关规定,补偿项目包括厂房、装修、附属设施及停产停业费、财物搬迁费。

  当时该处厂房已全部空置,没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在李庆伟一次次你多关照帮我打点一下的口头暗示和10万元现金奉送后,二人遂合谋在停产停业费补偿方面做点文章

  在周某建议下,李庆伟向原承租户借用了营业执照,随后周某安排动迁评估公司以正常经营状态对其厂房进行估价。由此,李庆伟空置的厂房额外获得了100万元的停产停业费补偿。为了感谢周某的帮助,李庆伟先后三次给予其好处费共计70万元。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周某利用担任动迁办副主任,负责企业动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与李庆伟共谋,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动迁款损失100万元,周、李二人均涉嫌滥用职权罪。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周某收受李庆伟及他人贿赂95万元;李庆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周某行贿,涉嫌行贿罪。

  据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去年7月份,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镇动拆迁办公室副主任周某暗中操作,违规动迁,造成国家动迁款损失,并从中收受贿赂,由此对案件展开调查。

  周某、李庆伟在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了相关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