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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老板逃汇3.5亿美元套利千万被公诉
(发稿时间:2014年09月30日)
 
 

        先伪造外贸单证,再虚构转口贸易背景,然后申请外汇贷款,最后利用外汇贷款利率与人民币保证金存款利率差额实施“套利”,上海某实业公司经营者王某在半年多时间里利用转口贸易政策将3.5亿美元资金违规转移至境外,从中套利1千万元人民币。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经营的两家公司因涉嫌逃汇罪被浦东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28月至20135月间,被告人王某获悉在转口贸易外汇融资中,国内融资银行收取人民币保证金后,在融资期间内会支付该笔保证金以人民币定期存款利息,而该利息高于外汇贷款利率。为谋取利率差,王某经营的两家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以支付保证金、银票质押、房产抵押及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先后向上海8家银行提供虚假的业务资料申请外汇贷款,获取外汇融资资金共计82,金额累计3.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2亿元)。王某实际控制的多家境外公司开设在汇丰银行(香港)的账户依照融资合同约定收到上述外汇后,又以转口贸易收汇形式将外汇回流至境内兑换成人民币。经查,王某通过上述套利手段,非法获益1千万元人民币。

  去年7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检查中发现王某经营的公司存在逃汇行为,遂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及其经营的两家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巨大,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应当以逃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上海首例利用转口贸易政策实施逃汇的刑事案件,将对今后打击逃汇行为起到威慑作用,此案同时被列入全国公安机关2013年十大经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