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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与黄牛勾结 组织作弊考生1000余人
(发稿时间:2019年01月16日)
 
 

        

驾校与黄牛勾结组织作弊考生1000余人

浦东检察院对区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提起公诉

 

201873日,交警总队民警在一驾校考点内发现两名穿着特制考试作弊衣服的男子。经进一步审查,发现该作弊事件背后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涉案人员从驾校负责人、驾校工作人员到黄牛,涉案金额达二十余万元。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徐某某、鲁某某、朱某某、胡某4名嫌疑人提起公诉。该案系本区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

“我之前在其他考点参加过两次科目一的考试,都没有考出来,后来通过介绍,找了一个黄牛,说是要支付1100元,就可以通过考试。”据现场被抓获的作弊考生供述,考试前,黄牛会帮其穿戴好考试作弊专用设备,衣服上面有一个手机,领口有一个摄像头和一个袖珍耳机。在考试时,只要把针孔摄像头对准电脑屏幕,耳机里的人会告知准确答案。而这样一套成熟的作弊流程背后,是一个上至驾校管理员、安检工作人员,下至牵线黄牛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

经查,徐某某系涉案驾校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简称科目一)、“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称科目四)的负责人。20179月,认识黄牛胡某,并和驾校另两名工作人员朱某某、鲁某某,共同结伙胡某,帮助考生作弊,并从中牟利。其中,胡某负责招揽学员提供作弊设备。朱某某负责发放号牌、打印科目一、科目四考试的成绩单,并和考生签字确认,鲁某某负责考生安检、身份信息输入、现场监考。每次考试,朱某某会将特定的编号或身份证号发给鲁,鲁则安排这些特定人员进入考场,不进行安检,并在巡查时对这些人的作弊行为视而不见。四人配合,为作弊考生提供便利条件,目前组织作弊考生人数至少达1000人。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朱某某、鲁某某、胡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组织考试做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最高刑期达七年。另外,作为考生,熟悉掌握道路交规等相关知识是必备技能,作弊行为不但破坏了考试规则,也是对自身以及道路安全的不负责任,检察官在此提醒,应诚信应考,切忌妄图走捷径通过驾驶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