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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 | 朋友借钱不还 他竟选择了报假案
(发稿时间:2020年09月10日)
 
 

            

7月3日,公安机关接到李某报警电话,称其银行卡被同事周某盗刷3000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调取银行取款记录,将周某从浙江省台州市抓捕回沪。然而,经过讯问,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5月20日,周某向李某借钱。李某将银行卡给了周某,让周某自行取款3000元。6月20日,周某从公司辞职离开了上海,李某催其还钱,但周某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李某气不过就到派出所报警称周某盗刷了自己银行卡。

民警一直向李某回访案情,告知案情进展,并将取款监控给李某辨认。但李某因为害怕报假案被拘留,一直没说实话。直到周某到案,他才觉得纸包不住火了,决定不再隐瞒。“我以为民警不会把这个3000元的案子当回事,我只是为了报案吓唬周某。我当时很生气,什么都没有考虑了,就想给周某一个教训。”李某说道。

浦东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构成诬告陷害罪。近日,浦东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法律不是儿戏,将法律作为报复、泄愤的手段,浪费司法资源,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