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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 当望子成龙的父亲遇上平平无奇诈骗“小天才”
(发稿时间:2020年10月09日)
 
 

          

小孩上学问题可谓是每个家庭的头等大事。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家长纷纷卯足了劲儿想办法。而骗子也抓住了家长这种心理,虚构自己的关系网,一步步引诱家长掉入自己的陷阱。

2019年10月18日,高某至公安机关报案称:2019年4月3日,自己通过一个叫“小宝”的朋友介绍,在菜市场认识了一个自称能帮其儿子上幼儿园的男子薛某。在付了2万元后,事未办成也无法联系到对方,所以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薛某抓获。

2019年4月3日,高某和薛某在菜场见面后,薛某提出帮高某儿子上幼儿园需要2万元,先收1万元订金,剩下的1万元等报名时付清。两人签订了收据,写明了请托事项。然而当2万元都付给薛某后,薛某却以老师不在等借口,直到暑假结束,也没能给高某儿子报上名。之后,薛某提出本来的学校上不了,可以联系其他学校。高某答应后,薛某却仍旧迟迟没有回音。高某开始催促其还钱,但薛某一直推脱没钱,最后失联。

薛某没有固定工作,日常生活收入就是帮别人介绍“关系”,收取费用。除了高某这一单“生意”,薛某同时也在骗着另一个人吴某。他谎称可通过“关系”从房屋所属物业处承租房屋,转租给吴某。与吴某签订了虚假租赁合同,骗取被害人钱款9万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消费等挥霍。吴某直到装修被物业阻拦,才发觉被骗。

除了是个诈骗“小天才”,薛某在其它违法犯罪方面的“履历”也十分丰富。2005年、2006年分别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和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2012年又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

浦东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浦东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5万元。

检察官说法:

有关招生入学事宜,可咨询区教育主管部门、区招生办公室和有关学校。不要相信所谓的“能人”,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办理。如果发现被骗,务必要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