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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了施净岚”第四弹:《本以为是“金主”,却成了“卡奴”》
(发稿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课程介绍

《本以为是“金主”,却成了“卡奴”》,由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办检察官施净岚,为大家揭开“高薪兼职”背后不为人知的秘密。办银行卡借他人使用就能赚钱?没有直接参与诈骗却成了犯罪的“幕后帮凶”?答案尽在“开课了施净岚”第四弹。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赵某发现网上有替别人办卡租给别人使用的兼职,一天可以赚取500元左右。尝到甜头后,赵某发现了“生财之道”。2019年8月至今,赵某纠集冀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招募犯罪嫌疑人伟某等人办理大量银行卡,在办卡后组织办卡人至边境,将所办银行卡销售给犯罪团伙使用,并于期间通过刷脸方式完成注册、恢复、转账等手续,帮助犯罪分子完成诈骗活动转账流程,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提供了支付结算方面的帮助,以此方式赚取所谓的“兼职佣金”。

经查,犯罪嫌疑人伟某办理的13张银行卡中,已有12张被犯罪分子用于贷款类诈骗,涉及案件19起,涉案金额共计78余万。另犯罪分子利用犯罪嫌疑人伟某办理的12张银行卡走账人民币176万余元。

检察官友情提示

一方面,寻找兼职机会须通过正规途径,宣称不付出相应劳动就能获取高额利益的所谓“兼职”,那肯定不是“馅饼”,它一定是“陷阱”。另一方面,法律规定“本人身份办理的银行卡只能本人使用”,他人要求你办理大量银行卡供其使用并许以好处,一定是出于“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对此,必须擦亮眼睛,切勿成为电信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幕后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