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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 | 贷款诈骗又出新花样?他们利用“家居贷”套现3000多万
(发稿时间:2021年01月15日)
 
 

            

买房、买车贷款已经非常普遍,为了让消费者在买房装修的大笔开销后,还能享受高品质的家居,有商场便与银行合作推出了“家居贷”,让消费者可以贷款买家具。然而,不法分子也从中看到了商机,利用虚构交易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

新型贷款中寻“商机”

201711月至20188月,杨某、陈某在明知银行某“家居贷”贷款申请人吴某、徐某等人未在商场购买商品,真实目的系套取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下,仍利用陈某担任商场精准营销部专员,负责该项贷款产品贷款验证、联络商户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授意商场内20余家商户制作虚假的商品购货订单,通过虚构交易背景的方式协助354名贷款申请人骗取银行贷款合计人民币3180余万元。截至20191115日,尚有1240万余元逾期未归还。期间,杨某收取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中介费用合计近300万元,支付陈某好处费共计83万余元。

环环相扣有“默契”

据贷款申请人吴某证言,其经贷款中介推荐到“小杨”(本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处办理“家居贷”。“小杨”拿走了吴某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在吴某的手机上下载了一个APP,一系列操作后确认了吴某的贷款资格及30万的贷款额度,并告知吴某回去等通知。等通知期间,吴某被要求与家居销售人员合影并提供给“小杨”,后来“小杨”把吴某带到商场其中一家商户签订了征询授权书,商户工作人员开了一张假的消费付款单据,吴某在商场收银台用“小杨”提供的密码以及手机上打开的一个付款码支付了这笔假的消费单。支付成功后“小杨”就把这个APP删掉并说贷款办好了,并告知吴某怎么解释这笔贷款来源,通过微信向吴某提供了商户信息、具体采购物品清单及消费金额。之后,银行直接将该笔贷款资金支付给商场,商场再下发到商户,商户再将套取的贷款资金转给“小杨”,最终“小杨”等人共截留6.2万余元作为手续费。

犯罪链条明“分工”

整个犯罪链条中分工明确,贷款中介杨某等人负责寻找需求客户,陈某等商场工作人员负责审核上报客户信息及联络商户,商户则负责制作虚假订单协助客户至收银台扫码支付套现,待资金到账后再予以抽成分赃。

浦东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杨某、陈某伙同他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近日,浦东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八万元;以骗取贷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七万元。

本案中,吴某等贷款人及商场中商户也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说法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家居贷”是为促进消费、为客户贷款购买家具提供便利“应运而生”,此类贷款审批成功率高、申请流程较其他种类的贷款更为便捷。商场员工与中介内外勾结,“各司其职”,通过层层“熟练”操作,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把钱套进自己腰包,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检察官在此提醒:切莫聪明反被聪明误,因小失大把自己送进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