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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追尾”却只敢私了?酒驾心虚的他跳入设好的圈套
(发稿时间:2021年01月26日)
 
 

            

专挑喝了酒的轿车司机“下手”,故意制造追尾事故讹钱,两男子打得一手“无中生财”的算盘但终究还是落空了。1月21日,张某、章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此案也给抱有侥幸心理的酒驾司机们一个警醒。

2020年11月24日凌晨,李先生驾车行驶在道路上时,被一辆小轿车追尾。双方下车查看后,对方驾驶员表示要报警处理,但李先生却害怕地制止了——原来,当晚李先生是酒后驾车。听到对方要报警,李先生心一慌,表示可以私了。对方“似乎”察觉到李先生饮了酒,并以此为“把柄”借机敲诈。结果,被追尾的李先生反而付给了对方1万8千元。

次日,李先生酒醒后,回想起事情经过,感觉有异,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向警方报案。事实证明,李先生的直觉没有错早在他饮完酒、走出饭店大门的时候,已然被盯上。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章某某前不久结伴来到上海,闲聊中生出了靠碰瓷酒驾司机“发财”的心思。他们在街边物色目标,选中了在饭店、KTV等地喝了酒的李先生便是他们挑中的人。等其离开时,他们驾车紧随其后,等到偏僻人少处,故意制造追尾事故李先生因为刚刚饮过酒,根本不敢惊动警察,只能任其敲诈。

其实,这不是张某二人第一次作案。11月22日凌晨,他们就曾以同样的方式敲诈过酒驾司机丁先生想迫使出钱“私了”,但因为价钱没有谈拢,便作罢。

“两人抓住了被害人‘酒后驾车不敢报警’的心理,刻意制造追尾事故,然后以对方酒驾为由,让被害人给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赔偿金。”检察官介绍道。经审查,浦东检察院认定,张某、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强行索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如果没有之前酒后驾车的既成事实,也就不会有后来被人敲诈勒索的被动局面,为了自己和他人,每个司机都要紧绷“开车不喝酒”这根弦。还有,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遇到交通事故,都要选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