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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草大盗”折射保健品专柜安保隐患
(发稿时间:2011年03月18日)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档保健品逐渐成为颇受追捧的送礼首选。特别是逢年过节、走亲访友,高档保健品的消费量就更为显著。很多商家看准商机,在大型超市入口分别设立保健品专柜。然而,由于疏于防范,这些半开放式的专柜往往难逃偷窃之手,给商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11年春节前夕,沪上7家大型连锁超市14家门店的高档保健品专柜接连发生失窃案,被窃保健品、酒品、冬虫夏草、洋酒等高档商品价值14万余元。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将这些“虫草大盗”绳之以法之后,通过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建议超市管理部门在年节早晚营业时段要加强对保健品等专柜的安保力度。

  2010
年5月11日早上7时许,某大型连锁超市浦东一门店营业员上班时发现,一楼鹰基参堂柜面被盗不同规格的五盒虫草礼盒,共计价值人民币11160元。公安机关接警后即展开调查,先后将嫌疑人谢某、卓某等2人及收赃人张某、姜某抓获。

  谢某向浦东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交代,2010年4月中旬一天上午7点多,谢某一人来到杨高中路某大型超市二楼洋酒柜台,趁柜台营业员未到岗之际,就准备用携带的钳子将放酒的柜台玻璃门剪开,但发觉柜门没有关,于是将酒瓶上的报警器拆掉放在包里,拿了一瓶价值人民币10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从大门口迅速离开超市,后到浦西销赃卖给张某。

  谢某从此一发而不可收,单独或伙同卓某,在短短四个月里作案14次,遍及沪上7家大型超市14家门店,偷盗冬虫夏草、洋酒、手机充值卡及现金等价值人民币14万余元,平均每次作案得手1万元,最后将赃物先后卖给了张某或姜某。

根据嫌疑人的交代、被盗保健品专柜营业员的证言、以及超市营业时间、安保管理等情况,办案检察官把14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偷盗物品、价值等一一罗列,并赴被盗超市进行实地查看,经过仔细分析比对,终于发现了嫌疑人选择偷盗单位和偷盗时机的规律。

  办案检察官发现,从盗窃对象看,嫌疑人都选择了大型超市内保健品、参茸、酒品专柜等对外租赁柜台作为盗窃对象,超市对外租赁柜台的商品由承租方自我管理和销售,与超市主体商品的管理、销售存在差异;从案发情况看,超市方对外租柜台的安保措施客观上存在安保人员巡查不到位的漏洞。从作案时间看,14次作案都发生在超市早上开门营业后而专柜营业员尚未到岗上班前和超市晚上临近闭市尚未关门前而专柜营业员提前离岗下班后的管理真空的几分钟时间内。根据上述分析,浦东新区检察院向几个大型超市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强管理和防盗措施。

  检察官评述:一果多因。“虫草大盗”之所以能够得逞并非某一家单方面的过失,而这些疏于防范的情况也并非少见,否则怎可能让“虫草大盗”们连连得手呢?自家田地自家看。超市加强对所属专柜的巡查等安保措施固然重要,然而这些高档保健品专柜自身也应当加强加固柜门锁具、健全营业员与超市营业时间同步到岗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逢年过节,多一点小心就能少一份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