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未检处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尝试将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制度前移至捕前侦查阶段,探索侦查阶段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退出机制。
该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与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在侦查阶段及时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便于及早对案件是否适用刑事和解退出机制进行评判考量。对于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建议公安机关尽快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同时,和解过程中坚持“两个严格、一个规范”原则,即严格控制案件范围、严格审批流程,规范建议方式,同时指定专人进行审查,经报请分管检察长审批后,以书面方式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